紧急通知—非经营性网站备案通知
备案咨询QQ:559025
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》精神: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,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,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,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。全国即将陆续开展对国内各大小网站(包括企业及个人站点)的严格审查工作,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性网站, 根据网站性质,将予以罚款,严重的关闭网站,以此规范网络安全,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。

为方便我司用户,即日起我司将统一为空间用户、自助建站用户、服务器租用用户免费代办网站备案手续! 请我司用户, 见到本通知后立即在线如实填写相关资料。否则,若您的站点因为没有备案而引起的相关问题,我司不负任何责任。7月起未备案网站将被停止,如站点被关闭,费用不退。
注: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用户务必认真填写,网站内容为公司性质,请填写公司资料,如网站内容为个人性质则填个人姓名,下表的信息必须和网站上一致
请输入您要备案的域名 WWW.

* 注:只有是在我司空间用户、自助建站用户,才可以在线网站备案资料提交
网站备案提示:

  • 同一人名或同一公司名有多个网站时,如果已有一个网站备案成功,则无需提交新备案资料,直接登录到已通过备案网站帐号里,在备案域名列表内加入其它还没有备案的域名,等待审核通过即可。
  • 已提交备案资料的用户,请登录信息产业部[www.miibeian.gov.cn]查询是否已审核通过!
  • 已通过备案的用户,请联系我司人员索取备案帐号和密码,信息产业部网站进行管理登录,网址:www.miibeian.gov.cn
  • ICP备案证书使用说明:

  • 登录www.miibeian.gov.cn,输入备案帐号和密码登录管理后台。
  • 点击 ICP备案业务管理→ 备案/许可证下载,下载备案证书(文件名称:bazs.cert)。
  • 登录网站FTP,创建新文件夹名称为:cert(注:文件夹命名必须为cert,且为小写);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.cert放到cert目录下。
    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网址:http://网站域名/cert/bazs.cert访问,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。
  • 将备案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,且备案号须连接到网址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。如:闽ICP备XXXXXX号